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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合同纠纷处理探析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3/12/29 20:33:06      点击:
第《民法通则》 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甲方向乙方借款1万元,同意在6个月内归还。如甲方在2年内未能偿还,乙方必须向甲方要求偿还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超过2年后,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时,人民法院将不保护乙方的归还贷款请求。因此,如果债务人因书面借据而未能偿还贷款,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要求债务人偿还,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他们的权利,他们就会增加他们的限制。立法的初衷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还款期限未在借据中约定,根据第《合同法》 61条,“合同生效后,如果双方在质量、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方面不一致。或者协议不明确,他们可以补充协议”来指定还款期限。或者,根据第《合同法》 206条的规定,“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和“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人有权要求债务人随时归还全部贷款。诉讼时效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后,债权人起诉的,可以按照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