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南昌讨债公司 网站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2017/5/8 20:37:19      点击: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呢?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南昌要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